2022年温州瓯海区中考复读生政策

作者:云课 • 点石中考复读学校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0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属国家教育考试。为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导向作用,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一)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本区报名参加中考:

1. 在本区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九年级学生或省内户籍在本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

2. 本区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和往届毕业生(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

3.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二) 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 所有参加本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本次中考,包括本区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2. 不在市级中招管理系统报名的学生,任何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3. 本区户籍在市域外就读,未回本区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4.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

5. 省内非本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考生,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

6. 省外户籍在本区就读的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以上(2023年起需两年及以上,2024年起需三年及以上),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2022年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不动产权证或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以上条件的,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三) 报考组织

1. 各学校须于2月下旬组织完成应届九年级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导入中招管理系统后将不予修改。

2. 本区应届九年级学生(持户口簿)由就读初中学校于3月4-7日统一组织完成中考报名。各初中学校要以学籍系统为依据,严格排查在籍学生中考报名情况。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15日前,在市级中招管理系统中将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于3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3. 瓯海户籍在市内区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区报考公办普高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于3月8-9日持户口簿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查。

本市户籍跨县域就读考生,其中考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由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在报名时须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明确普高录取生源地。如果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报名时未作选择,系统将默认“在就读地录取”。

4. 瓯海区户籍在市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区报考的应届九年级学生于3月4-7日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报名,并于3月8-9日持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学校确认,并于4月30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7—9年级6个学期品德表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实验等科目考核成绩,由报名学校根据考生实际成绩评定综合素质等级。

5. 省内户籍在本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于3月4-7日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报名,并于3月8-9日持初中毕业证书到初中毕业学校确认,并于4月30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往届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经原就读学校审核盖章)。

二、中考科目、分值和时间

2022年中考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一) 文化科目考试

1. 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满分分值

备注

6月16日

(星期四)

9:00—11:00

语文

150分

——

13:40—15:40

科学

180分

——

6月17日

(星期五)

9:00—11:00

数学

150分

——

13:40—15:10

英语

120分

分值包括听力口语30分

15:50—17:30

社会

(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

80分

卷面分值为100分,按卷面成绩的80%计入总分

2. 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两科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分值分别不超过两科试卷总分的5%。文化科目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禁止使用计算器。

3. 文化科目考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体现深化课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导向,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注重考察学生在真实情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察,体现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适当控制题量,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二) 体育考试

1. 体育考试项目共分为耐力、力量、跳跃、大球、特色等5个类别。

耐力类1项: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力量类2项: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跳跃类2项: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大球类3项: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

特色类1项:游泳。

其中,耐力类为男女生必考项目,其他类别可选考(即考生可分别选择3个类别中的各1个项目参加考试),每人共计4个项目,每个项目10分,满分40分。

2. 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3至5月。具体要求按照《2022年瓯海区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另行发文)执行。

3. 体育考试统一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三)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分值为30分,与文化科目考试分离单独进行,考试日期:4月23—24日(周六、周日)。

三、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中考成绩全市统一发布。

四、制度保障

1. 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2. 各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3. 各校要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4.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区教育局投诉举报。

五、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一) 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 烈士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二) 下列六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 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 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

本意见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四) 公安民警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要求执行。

(五) 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参照现役普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六) 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 少数民族考生;

3. 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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